強迫症是屬於焦慮症的一種,與強迫人格疾患並不相同。
強迫的人格特質一般指的是:過度小心謹慎,凡事過於專注於細節、規則、順序等,高度責任感、常自責,完美主義,僵化與固執,難以接受或因應環境突然的改變。
人一生罹患強迫症的機率為為百分之2-3。男女罹病率大致相等。通常在青少年時期或成年早期即發病。
強迫症的症狀表現如下:
**強迫性思考:
一種不想要、侵入性的想法、衝動、或影像。通常患者感受到的是討厭的、無意義的、無法接受的、很難擺脫的。當這些思考出現時,常伴隨不愉快的感受以及強烈的焦慮,當事人通常必需用很大的心力去對抗或者消除這些想法。
常見的強迫性思考例如:怕髒、過度擔心安全而必須反覆確認開關是否已經關閉、事物必須遵照某些特殊儀式或者擺放次序等等。:
**強迫性行為:
通常是重複的行為(如反覆地洗手、花大量時間排列物品、多次檢查開關後才能出門等等)或心智活動(如重複在心中默念某些同樣的語句)。
精神科的治療原則簡介如下:
1.藥物治療: 可緩解強迫症狀,並且減輕強迫思考或者行為所帶來的情緒困擾。
2.心理治療: 從焦慮管理的角度來因應強迫行為。
3.團體治療: 與具有相同困擾的病友分享彼此對抗疾病的過程。
若您或者親友有上述的困擾,本診所提供專業之診療服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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